我帶相戀五年的女友林薇回家見家長。
飯桌上,我媽聽說她年薪五十萬,笑得合不攏嘴。
還破天荒開了那瓶存了三年的紅酒。
氣氛正好,我趁熱打鐵笑著問了一句:“媽,那我們婚期定在什麼時候?”
我媽倒酒的手頓住了。
她沒有看我,而是遲疑地轉過頭,目光落在了一旁安靜吃飯的弟弟身上。
“你弟弟沒你優秀。”
“工作一般,圈子也窄。這一個對象就讓給他吧,你還可以再找。”
我愣住了,臉上的笑容僵在那裏,半天沒緩過神來。
我的親媽,居然讓我把相戀五年的女友,讓給弟弟。
我氣得手都在抖:“媽,感情不是湊合,這種事沒有讓的。”
說完我轉身拉住林薇的手就要走。
可林薇卻站在原地,一臉為難地看著我。
“宋遠洲,其實我覺得你媽說得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