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第一天,丈夫車禍急救。
護士把病危通知書拍在我麵前,催我趕緊給裏麵重度昏迷的丈夫簽字。
我卻遲遲沒有落筆。
不是不舍得救他。
我是怕他醒來後,怪我多管閑事。
三個小時前,我們在國慶自駕遊的高速上遇到了追尾。
事故不算嚴重,但他為了護著副駕駛的青梅,自己撞破了頭。
而我被擠在後座,吸入粉塵導致哮喘發作,差點憋死在車裏。
等我抖著手去翻包裏的特效藥時,卻發現藥盒是空的。
我死死盯著被他護在懷裏的青梅。
她手裏緊緊攥著的,正是我的救命藥。
麵對我慘白的臉,他隻是心虛地撇開眼。
“她有點暈車胸悶,那藥反正你平時也很少用,我就先給她備著了。”
“你年輕身體底子好,扛一扛就過去了。”
我差一點就死在了那條擁堵的高速公路上。
如今他因為顱內出血躺在裏麵。
我怎麼敢替他做主呢?
畢竟在他心裏,我的命,連他青梅的一場暈車都比不上。
我平靜地推開那張紙,退後了一步。
“我不簽,讓裏麵那個女孩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