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天生彩虹屁絞殺。
還在娘胎裏時,我媽摸著肚子誇自己天生麗質,我立刻踢了兩下腿附和。
三歲時,我把來偷孩子的人販子誇成絕世善人,他羞愧得跪在警察局門口自首。
七歲時,我將上門罵街的惡鄰誇成菩薩轉世,她當場破防,連夜搬出了小區。
後來,我爸養了小三,活活氣死了我媽。
可我不會罵人,隻會說好話。
於是繼母嫁進門那天,我一眼盯上了她帶來的自卑弟弟。
我爸拍著我的腦袋囑托:“以後她就是你媽,小嶼也是你弟弟,你懂事點,別欺負他們。”
繼母笑著遞來鑽石項鏈:“知予,以後阿姨會把你當親女兒疼。”
我乖巧接過項鏈,把他們誇得臉色鐵青、嘴角抽搐,差點當場把新婚變成追悼會。
爸爸本以為把我關進小黑屋,我會消停幾天。
直到繼弟在我門口,捂著胸口大哭,哭聲驚動了全家。
爸爸和繼母一致認為是我這張嘴惹的禍,紛紛指責我。
“你連小嶼都欺負,心怎麼這麼毒!”
“他從小自卑,你為什麼非往他傷口上撒鹽?”
這時,一向低著頭腦袋,不敢抬頭的繼弟第一次昂起臉。
“爸,媽,我是笑哭的,不是姐姐說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