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天生爭強,尤其愛和死對頭趙淼淼爭。
賽馬、打靶、包餃子,我樣樣要壓她一頭。
她知道我不肯認輸,隨軍來到北大荒後,便專搶我的東西。
我養大的軍馬,她要。
我攢了兩年的回城名額,她也要。
連我談了六年的對象陳向北,她也要。
起初,陳向北厭她入骨。
她磨爛雙手,替他搶下先進名額,他當眾把獎狀砸回去:
“少拿你的東西惡心我。”
他高燒,她冒雨送藥,他隔著門隻回了一個字:
“滾。”
可後來,她受傷時,他開始皺眉。
她餓著肚子替他值夜,他嘴上罵她犯賤,卻把自己的飯盒留在她窗前。
勞動競賽那天,她掌心裂開,他攥住她的手,第一次沒推開她。
他用手帕替趙淼淼包紮。
可那手帕上,還繡著我和他的名字。
我站在終點,手裏捏著第一名的紅旗,忽然不知道自己這八場贏了什麼。
直到第九場,趙淼淼從拖拉機上摔下來。
陳向北第一次失控,抱著她衝進衛生所,把我們的訂婚宴忘得幹幹淨淨。
第二天,她紅著眼問我:
“還比嗎?”
陳向北替我回答:
“當然。她最怕輸給你,跑到天邊也會回來。”
趙淼淼盯著我手裏摘下的那朵訂婚紅花,臉色卻忽然變了。
隻有她明白,我愛爭,卻不愛搶。
一旦東西有了主,哪怕送過來,我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