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團圓宴上,哥哥突然攬著我肩膀,神色動容。
“阿辭,你這麼好,要真是我親弟弟就好了。”
我愣住了,我本來就是他親弟弟啊。
我以為他喝多了,沒往心裏去。
可回家後,戶口簿上,我和爸媽的關係竟變成了“領養”。
牆上的全家福,也從一家四口,變成了隻有他們三個人。
此後半年,爸媽看我的眼神越來越陌生。
他們對我客氣、疏離,有時還會歎著氣說:
“這孩子,也挺可憐的。”
我不敢相信,找所有親戚求證,翻遍所有的證件。
卻半點能證明我是親生兒子的證據都沒找到。
就連女朋友也一臉疑惑:
“你不是早就知道自己是撿來的嗎?剛談戀愛時,還是你親口告訴我的。”
那一刻,我的認知徹底崩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