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歲那年,我爸上山采藥,摔下了懸崖。
我媽拒絕了所有人的追求,一個人把我拉扯大。
為了供我上大學,她白天在工地搬磚,晚上去夜市洗碗,最後累壞了身體,甚至賣了一顆腎給我湊學費。
她的事跡被報道後,感動了全國,被評為“年度最偉大母親”。
所有人都說,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兒子。
直到我創業成功,公司上市。
在我公司第一次的慈善捐贈儀式上,我當著所有記者的麵,宣布將五千萬全部捐給我爸生前最好的朋友,那個瘸腿的酒鬼張叔。
全網震驚,都罵我是畜生。
記者堵住我:“你媽為你賣腎,你功成名就了,卻一分錢不給她,反而給了一個酒鬼?”
我的手扶了扶金絲眼鏡,平靜的看著鏡頭:“你去跟蹤我媽三天,就知道我為什麼要這麼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