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個人沒什麼脾氣。
唯一的毛病,是同一件事隻原諒九次。
小時候我媽忘記接我,我數到第十次,便坐上了爸爸初戀的車。
發小拿我的東西不還,我數到第十次,我們便從兄弟變成了仇人。
後來,他成了我妻子賀明瀾的秘書。
賀明瀾拒絕換掉秘書那天,我在床頭放了一隻玻璃瓶。
她每失約一次,我便往裏麵放一顆白珠。
第一顆,是她忘了領證紀念日。
第三顆,是她答應陪我搬家,卻去給林硯舟過生日。
第六顆,是我發燒,她讓司機送我去醫院,自己陪他見客戶。
放到第九顆時,賀明瀾看見了。
她捏著玻璃瓶笑我幼稚。
“你舍得跟我計較?”
我也笑。
“不舍得。”
所以第十次,我特意提醒了她。
結婚七周年,賀明瀾答應十一點前回來。
十一點半,林硯舟發來一張照片。
賀明瀾抱著他的貓坐在寵物醫院,身上還穿著我替她熨好的襯衫。
緊接著,他又發來一段語音。
“今天是你們的結婚紀念日。再不回去,他床頭那隻瓶子就該滿了。”
賀明瀾笑了一聲。
“滿了又怎麼樣?”
“你跟他鬥了這麼多年,應該比誰都清楚。”
“他輸得起別的,就是輸不起我。”
語音裏靜了兩秒。
林硯舟幹笑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