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開庭前,賀明瀾來找過我七次。
第一次,她帶來我喜歡的蛋糕。
那家店三年前便換了配方。
第二次,她把珍珠手鏈放在門口。
我讓快遞原路退回。
第三次,她說林硯舟已經離職。
我沒有問原因。
第四次,她在我公司樓下等了一夜。
我從另一扇門離開。
第五次,她帶來那本舊筆記。
被林硯舟翻折過的地方,她一頁頁壓平了。
“我修好了。”
我沒有接。
有些東西折過一次,便永遠會留下印子。
第六次,她去了我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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