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妹每次發燒,母親都讓我跪在她床前道歉。
“別忘了,是她給了你第二條命。”
五歲那年,嘉寧為我捐獻骨髓,從此體弱多病。
這句話像一根針,在我心裏紮了二十一年。
她住院,我整夜陪床。
她要留學,我掏空積蓄。
後來,她挽住我的未婚夫裴崢,紅著眼問:
“姐姐,你還要和我搶嗎?”
我渾身發冷。
父親卻皺眉提醒:
“你的命都是她給的,一個男人而已,你至於嗎?”
我咽下眼淚,又讓了一次。
婚禮前,嘉寧投保,需要補交童年病曆。
母親把委托書塞進我手裏。
“她身子弱,醫院人又多,你替她跑一趟。”
我在檔案室翻開那遝舊紙,呼吸忽然停住。
患白血病的是嘉寧。
骨髓供者,是我。
術後感染讓我高燒數日,也帶走了那段記憶。
醒來後,全家順勢騙我,是嘉寧救了我。
原來我愧疚了二十一年,償還的竟是一場不存在的恩情。
當晚,我撤銷婚禮付款,停掉父母的醫療代繳,簽下駐特羅姆瑟六年的合同。
母親還在群裏催我準備六十萬嫁妝。
她不知道,三天後,我將飛往那座兩個月見不到太陽的城市。
可我不怕。
過去二十一年,我早已活在極夜裏,守著一盞永遠不會為我亮起的燈。
至於他們留給我的黑暗......
也該還給他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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