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沈昭在臨出征前夜逃了。
父親怕沈家落下抗旨之罪,割斷我的長發,把我塞進他的鎧甲,送往北境。
入營第一日,主帥顧庭州便識破了我的女兒身。
他沒有揭穿,隻讓我跪在帥帳中發誓:
“從今日起,你就是沈昭。”
此後八年,我們並肩殺敵。他在雪夜替我暖過手,也曾為我擋下暗箭。
我以為待大軍凱旋,我與他之間總會有個美滿結果。
可誰知,在班師回朝前,“失蹤”八年的弟弟突然回來了。
父母來信,要我把軍功和爵位一並還給他。
我本以為顧庭州會替我說話。
但他卻說:“回京麵聖,你的身份遲早是瞞不住的。”
“一旦真相敗露,所有知情者都會被治欺君之罪。”
“明月,你不能這麼自私。”
然後他說,會準備一座別院,將我養在那裏。
這就意味著,想留在他身邊,我就隻能做一個永遠見不得光的女人。
大軍駐紮到京郊時,我借故回了家,卻在祠堂裏看見自己的牌位。
原來八年前,父母便已對外宣稱沈明月病亡。
既然所有人都覺得我的存在礙眼,
那我便成全他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