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水鎮有個規矩。
女兒定親後,母親要在每年中秋釀一壇桂花酒,留到出嫁時做陪嫁。
酒越醇,代表娘家的祝福越深。
我和雙胞胎妹妹同一天出嫁。
開壇那天,妹妹的桂花酒清亮醇厚,香氣飄了滿院。
阿娘笑得合不攏嘴。
“我們嬌嬌帶著這壇酒嫁過去,夫家一看就知道,她是娘家捧在手心裏的姑娘。”
而我的酒壇裏,隻剩半壇摻了水的濁酒。
“娘,我的酒呢?”
阿娘笑意一僵,眼神有些躲閃。
“你妹妹陪嫁的酒不夠,我就把你的倒給她了。”
阿爹也沉下臉。
“她嫁的是大戶人家,不能叫人看輕。你嫁個窮教書的,有半壇酒就夠了。”
我看著他們理所當然的臉,想起封壇那天,阿娘握著我們的手說。
“這壇酒,一半給女兒撐體麵,一半留著等女兒回家團圓。”
原來,他們想要團圓的人裏,從來沒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