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究極戀權女。
在娘胎七個月時,我聽見爹被奪了兵權,
當場用臍帶在脖子上打了個結。
幸好爹及時解釋,聖上收回舊虎符是為了冊封他做定北侯。
否則我就真的給他們除了個拖累。
滿月那日,我被乳母用親生女兒調包,塞進木盆推入洪水。
木盆漂到岔口,左邊是布衣百姓,右邊是富商樓船。
富商見我白胖,立時起了收養之心:
“一個窮舉人也想跟我爭?這孤女給我兒當童養媳,那才是享福!”
聽見舉人二字,繈褓裏的我抄起木勺,拚命劃向左邊。
笑話,家財萬貫,哪有衙門裏有人好使?
十六歲,我被接回侯府。
回家第一天,假千金便哭著告狀:
“姐姐搶了陛下賜我的縣主令牌,還說要奪走我的身份!”
哥哥沉著臉,帶人翻遍侯府,
最後才在長公主府門口找到我。
彼時,我正抱著長公主的車轅不撒手:
“殿下,我太想當官了!”
“隻要您給我個能蓋官印的差事,別說查爛賬、還是辦貪官,什麼得罪人的事我都能幹!”
長公主表情一言難盡:“姑娘,先鬆手。”
“殿下,我可以不要俸祿,求你收了我吧!”
哥哥額角狂跳,扭頭看向裴明姝:
“我記得你的縣主令牌,好像連個看門的都調不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