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我在雪地裏撿回一個棄嬰。
我給她取名林安寧,當成親生女兒養大。
她高考落榜,我花幾百萬送她出國留學。
可她一直嫌棄我這個開建材廠的暴發戶。
留學期間,她的親生父母找上門。
得知裴家是老牌豪門,她便認定自己是千金小姐。
回國當天,她帶著裴家夫婦和記者來找我。
我剛叫了一聲女兒,她便嫌惡地後退。
"別這麼叫我。"
"要不是你當年抱走我,我早就回裴家享福了。"
怕我糾纏她,她更是對著鏡頭哭訴:
"他不是我的養父,是拐走我的人販子!"
她以為自己終於甩掉了一個土老板。
可我的公司早已上市。
她的豪門裴家,要靠我寬限債務才能活下去。
而那親情,不過是裴家想拿她聯姻換錢。
我給秘書發去消息。
"取消林安寧的股權贈與和繼承安排。"
"裴家的債,也該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