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老婆林晚晴捐完一顆腎的第二天,我被嶽母從病床上拽了下來。
麻藥剛退,我虛弱得連眼睛都睜不開。
腹部二十多厘米的切口一抽一抽地疼,稍微動一下,冷汗便順著額頭往下淌。
嶽母王桂芬卻一把掀開我的被子,將一套紅色禮賓服砸在我臉上。
“別裝死,趕緊起來。”
“我兒子耀祖後天訂婚,酒店那邊缺個端茶倒酒的人,你正好頂上。”
我撐住床欄,試了兩次都沒能坐起來。
“醫生說我至少要臥床五天。”
“我現在連路都走不了。”
嶽母抓住我的手腕,用力往床邊一拖。
我的腹部猛地撞上護欄,剛縫好的傷口像被人生生撕開。
紗布下很快滲出一片暗紅。
我疼得蜷縮起來,她卻嫌棄地鬆開手。
“一個大男人割塊肉,搞得跟坐月子似的。”
“你給晚晴捐腎是應該的,別擺出一副救命恩人的嘴臉。”
“進了林家八年,總算派上點用場,你還真把自己當功臣了?”
值班護士聽見動靜,快步衝進來。
她看到我傷口滲血,臉色頓時變了。
“病人剛做完供腎切除,不能下床!”
“誰讓你們碰他的?”
嶽母翻了個白眼。
“我是他嶽母,我使喚自己家女婿,關你什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