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傅煜城金絲雀的第十年,懷孕三個月的我被他親手丟進了乞丐堆。隻因他忽然要和我剛剛回國的表姐許清煙訂婚。我想找他要個解釋,他卻轉身把我扔進暗巷:“簡惜月,我就實話和你說吧,你家破產是我做的,你被霸淩是我安排的。”“我做這一切都是為了清煙。過去你家仗著有錢欺負她,現在我要你百倍千倍地還回來!”我和他十八歲相識,他是校草,也是我愛而不得的白月光。五年前我家意外破產,我在學校裏被霸淩得要跳樓自殺時,是他把我救了下來。他收購我家的廠子,給我父母一份糊口的工作。我為他洗衣做飯,為他處理一切瑣事,夜夜陪他上床。他的朋友都嘲笑我是他最聽話的狗,他並不反駁,隻是摸摸我的頭:“惜月,乖乖。”我以為他也是愛我的。卻沒想到他早就對許清煙一見鐘情。為了討好一直嫉妒我的許清煙,他打碎我的尊嚴,隻為讓她看到我卑微做狗時能大聲地笑出來。我萬念俱灰地閉上眼,死在了那個肮臟的冬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