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家破產之時,陸珩延父親跳江,母親殉情,我拿著五千萬逼迫他娶了我。
婚後八年,他恨透了我。
每晚帶著不同的女人在回家在我麵前上演活春宮,隻為欣賞我撕心裂肺的醜態。
慶功宴上,隻因他小情人的禮服上不慎沾上了酒漬,他竟命令保鏢按住我,當眾要扒我衣服。
“橙橙說喜歡你這件禮服,想來你也不缺衣服,不如就脫下來給她吧。”
我哭著求他不要,他卻笑的漫不經心。
“賀姝顏,我以為你會很喜歡這種被人逼迫的滋味,怎麼這麼看著我?你可不要告訴我你不喜歡?”
“畢竟,你從前最愛做的事就是強人所難,不是嗎?”
所有人都在等著看我的笑話,而我接下來的話也不負眾望。
“陸珩延,我們離婚吧。”
陸珩延一愣,隨即嗤笑一聲。
“求之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