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院第二天,律師來見我。
她是同事介紹的,正在幫我處理侵權和網暴取證。
做筆錄時,我反複提到姐姐當年的案子。
律師聽見受害人的名字,神色變了。
“這個案子,我參與過附帶民事部分。你說,她是為了保護你?”
我點頭。
她沒有立刻下結論。
征得當年受害人同意後,她帶來了一份判決書複印件,以及幾張舊聊天記錄。
判決書寫得很清楚。
姐姐與對方因合夥投資款發生爭執。
她提前帶了刀,在約定見麵時捅傷對方,造成重傷。
沒有糾纏。
沒有替妹妹出頭。
聊天記錄裏,對方要求姐姐歸還私自挪用的錢。
段律師問我:“你此前沒有看過判決書?”
我搖頭。
當年姐姐說不想讓我去旁聽。
母親也攔著,說我年紀小,去了隻會添亂。
後來每次問起,得到的都是同一句話。
還不是為了你。
我自此背負了沉重的虧欠。
重到我拿一切去還都不夠。
可原來那份虧欠,從一開始就是假的。
我在醫院住了三天。
程嶼隻打過一次電話,問我為什麼沒去公司。
我說身體不舒服,請了假。
他讓我好好休息。
沒有問我為什麼不舒服,也沒有問孩子。
出院後,我去了姐姐家。
我想親口問她,為什麼。
門沒有關嚴。
裏麵傳來姐姐的聲音。
“你今天怎麼不回去?她不是懷著孩子嗎?”
程嶼說:“她最近情緒不好,讓她自己靜一靜。”
“她要是知道當年的事呢?”
我停在門外。
程嶼沉默了一會兒。
“不會。能處理的,我都處理過了。”
姐姐笑得很輕。
“你明明是我男朋友,最後卻跟她領了證。我有時候想想,真不甘心。”
我扶住牆。
走廊裏很冷,冷得我如墜冰窟。
原來他是姐姐的男友,不是什麼追求者。
過了好一會兒,程嶼才說:
“當時你還要幾年才能出來。她一直跟著我,又懷了孩子,總得有個交代。”
“所以呢?你現在愛她了?”
“予棠,你知道的。”
姐姐沒有立刻接話。
再開口時,聲音低了些。
“醫生說我這輩子都很難懷孕了。看她天天護著肚子的樣子,我就難受。”
程嶼說:“不是早說好了嗎?”
“等孩子生下來,就把孩子給你。”
姐姐問:“她能舍得?”
“她一直覺得欠你。慢慢說,她會答應。”
我捂住嘴。
隻覺得心臟像被捅穿。
程嶼說想要一個孩子時,我還問過,會不會太早。
他說家裏太安靜了。
說想看我們的孩子長大。
原來他連這件事,都是為了姐姐。
因為姐姐不能生,所以要罰我生個孩子給姐姐。
姐姐又問:“你沒跟她說,是你想辦法停了避孕?”
“別提這個。”
他的聲音沉下來。
“予棠,這件事到此為止。”
我沒有再推門。
因為已經沒必要了。
照顧我,是答應姐姐的事。
娶我,是為了孩子。
孩子,是姐姐的以後。
沒有一件,是因為愛我。
我回到住處,收拾了自己的證件和衣物。
在律師幫我擬的離婚協議上,簽下了名字。
至於姐姐,我不再欠她。
至於程嶼,我也不想再問一句為什麼。
離開前,我把流產證明放在了最上麵。
然後關掉燈,拖著行李箱出了門。
安撫好姐姐的程嶼回家時,看見了桌上的文件。
看清上麵的流產證明和離婚協議時,他驟然僵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