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嶼把我從陪酒的包廂裏撈出來那年,我十九,他二十五。
他說:"以後我護著你,沒人敢動你。"
我以為他要的是那種關係,但他隻讓我住在他公寓,按時吃飯,重新讀書。
他供我念完大學,幫我拿到第一份正式工作的offer,從不在人前提起我的過去。
四年裏,他從未碰過我。
我主動敲他房門那晚,他沉默了很久,最終還是開了門。
此後兩年,我是他寵在手心的明珠。
他把房產加了我的名,車鑰匙給我,連密碼都告訴我了。
我以為自己找到了真愛,直到姐姐從監獄出來。
我才知道,他如此待我,不過是姐姐入獄前的一句交代:
"我妹妹還小,幫我照顧她。"
姐姐說想住主臥,他當晚就把我的東西搬進了次臥。
姐姐說想要一套自己的房子,他轉頭就把加了我名字的那套賣了,給她買了新的。
每一次我看向他,他都說:
"她受過的苦太多了,你讓讓她。"
讓到最後,我終於明白。
不管是他的心裏還是這個家,好像都沒有我的位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