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棲月的新劇還沒開機,營銷先鋪滿了全網。
熱搜詞條是——林棲月為打戲苦練三年,拒絕替身。
與此同時,我們武行收到一份保密補充協議。
協議要求所有人不得透露替身鏡頭、訓練過程和現場事故,連因拍攝產生的病曆、工傷鑒定都不能對外公開。違約金三百萬。
群裏沒人敢說話。
我們一天的基礎工資八百,三百萬得從清朝開始打工。
製片主任把我單獨叫進會議室。顧沉和林棲月都在。
林棲月眼睛泛紅:“拾拾,我不是想搶你的功勞。隻是觀眾更願意相信演員親自完成,項目也需要宣傳。”
我點頭:“理解。”
顧沉明顯鬆了口氣,把簽字筆推給我:“先簽。等電影上映,我會補償你。”
從前他說補償,我會問他拿什麼補償,是陪我過生日,還是帶我去看極光。
現在我翻到協議最後一頁,平靜開口:“可以。先結清三年危險津貼、醫療費和未支付的二次重拍費,再解除我的獨家替身合同。”
顧沉的手停住:“解除合同?”
“我已經找到新團隊了。”
林棲月輕聲笑了:“拾拾,你別為了賭氣耽誤前途。你離開顧沉,外麵的組不一定肯用你。”
我也笑:“所以我更要趁有人肯用的時候,趕緊走。”
財務算了整整一下午。
過去三年,我替林棲月完成一百八十七場高危動作,二十六次無保護補拍,住院四次,縫針十三針。打印出來的明細鋪滿長桌,像一份遲到了三年的驗傷報告。
顧沉一頁頁翻,臉色越來越白。
他第一次知道,我左肩脫臼那天,他正在陪林棲月參加品牌晚宴;我肋骨骨裂那周,他嫌我電話太多,把我拉黑了七天;我在水下戲裏休克時,他發消息讓我別裝可憐爭寵。
可最後,他仍然隻說:“沈拾,別鬧。獨家約解除後,棲月臨時找不到合適的人。”
我看著他,忽然連失望都沒有了。
“那是她團隊的問題。”
我簽完保密協議,也簽了終止合作申請。
晚上,顧沉去了他送我的那套公寓。
門鎖密碼沒變,屋裏卻空得能聽見回聲。
衣櫃裏沒有我的衣服,浴室沒有我的牙刷,牆上那張我和他的合照也摘走了。餐桌上隻放著一隻紙箱,裏麵是他這些年送我的包、首飾和沒拆封的禮物。
顧沉瘋了一樣給我打電話。
我正在出租屋整理裝備,沒空接。
很久後,他在儲物間最底層找到一副磨破的護膝和一隻舊頭盔。
那是我留在那套房子裏的全部東西。
也是過去三年,他唯一真正送到我需要之處的東西。
可那套護具,還是劇組統一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