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天下午,我回了趟那個所謂的家。
我隻想拿走身份證、戶口材料,還有小時候外婆留給我的木盒。
門一開,我卻差點以為自己走錯了。
玄關多了一雙粉色拖鞋,冰箱上貼著周可心的課表,客廳裏還擺著她和我媽剛拍的合照。
保姆王姨看見我,反而愣住:“晚晚?你媽不是說你最近都不回來嗎?”
我看向走廊盡頭:“她住我房間多久了?”
王姨遲疑半天才說:“斷斷續續快一年了。她學校離這近,沈律師說一個女孩子住外麵不安全。”
我沒再問。
一年前,我高燒到三十九度,治療結束太晚,給我媽打電話問能不能回家住一晚。
她說:“你都成年了,總得學會獨立。”
原來不是家裏沒地方,隻是那個地方早就留給了別人。
我的臥室已經完全變了樣。
牆上的舊照片沒了,書櫃換成考研資料,床頭擺著周可心和我媽在公益活動上的獎牌。
最上麵那隻紙箱裏,倒還剩一點我的東西。
十二年前的尋人啟事,我被找回來那天的報紙,還有我媽獲得“年度反拐人物”時的專訪,一張又一張,全都被塑封得很好。
唯獨我真正用過的東西,幾乎沒剩下。
我翻到最後,看見一本基金會宣傳冊。
封麵是我媽抱著剛找回來的我,標題寫著——【找回女兒後,她選擇幫助更多家庭團圓。】
我盯著那張照片看了很久。
原來這個家最舍不得扔掉的,從來不是我,是“失而複得的女兒”這個故事。
門外忽然傳來聲音,我媽和周可心一起回來了。
看見我坐在地上,我媽第一反應是把宣傳冊抽走:“誰讓你亂翻基金會資料的?”
我抬頭看她:“我自己的照片,也算你基金會資料?”
她噎了一下。
周可心趕緊解釋:“姐姐,我隻是暫住。沈媽媽已經幫我申請學校宿舍了,等批下來我馬上搬。”
“用不著,這裏以後歸你。”
我把身份證和木盒裝進包裏。
我媽眉頭一下皺緊:“你又來這一套是不是?可心已經夠小心翼翼了,你非得讓她覺得自己欠你一輩子?”
我看著她,忽然問:“你是什麼時候開始資助她的?”
房間裏安靜了兩秒,王姨下意識看向我媽。
就是這個眼神,讓我知道答案不會好聽。
最後還是周可心小聲開口:“五年前,沈媽媽就開始幫我了。”
五年前,正好是我剛被找回來半年。
那半年,我每周做三次心理治療。
我求過我媽很多次,能不能陪我去一次。她總說基金會剛成立,太忙。
原來她不是沒時間陪女兒,她隻是在忙著照顧人販子的女兒。
我媽語氣終於軟了一點:“我當時不告訴你,就是怕你接受不了。”
“她那時候才十六歲,母親坐牢,學校裏所有人都躲著她。我是律師,我不能眼看著另一個孩子被毀掉。”
我問得很輕:“那我十六歲的時候,你為什麼覺得我什麼都能自己扛?”
她張了張嘴,半晌隻說了一句:“因為你不一樣,你經曆過那麼多,應該比她堅強。”
我差點笑出聲。
原來所有被犧牲的人,最後都會得到一句“你不一樣”。
她見我不說話,又從包裏拿出一份策劃案。
“正好,基金會準備拍一支反拐公益片,主題就叫《兩個女兒,終結兩代仇恨》。”
“你和可心一起出鏡。隻要你願意公開和解,今天的輿論很快就會過去。這也是給那些受害家庭一個示範。”
我沒接。
她又把策劃案往我麵前推了推:“這個項目已經談了半年,後麵還有幾十個孩子等著基金撥款。你現在一句不願意,影響的不是我,是他們。”
又來了。
每一次都是這樣。
她要我讓出時間,是因為別的孩子更急;讓我自己去治療,是因為別的家庭更慘;現在連我的傷口也要拿出來展覽,因為還有更多人等著被幫助。
好像隻要她嘴裏的“別人”足夠可憐,我就永遠沒有資格說不。
我看著那行標題,最後一點期待忽然也沒了。
我的十二年,我的病,我拿不到的賠償,甚至我對她的失望,到她這裏,都能包裝成一個漂亮的公益故事。
我把策劃案合上:“沈律師,這次你換個人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