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把法院判給我的一百二十萬拐賣賠償,全捐給了人販子的女兒。
捐贈儀式上,記者都愣了。
“沈律師,她媽不是當年拐賣您女兒的主犯嗎?”
我媽擺了擺手:“罪不及子女。“
”我做了十五年反拐公益律師,堅信反拐不是製造新的仇恨。”
說完她看向我。
“晚晚被拐十二年,更懂失去母親的痛,她一定支持。”
我的手開始不受控製的發抖。
半年前,明明是她騙我,對方名下沒錢,賠償一分都追不回來。
就連治療應激創傷的錢,都是我自己打工掙的。
台上的女孩卻紅著眼抱住她。
“沈媽媽不僅替我交了4年學費,還把姐姐最喜歡的鋼琴送給了我。”
我猛地抬頭。
那架鋼琴,是我被找回來後,媽媽親手買給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