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開家以後,我去了三個地方。
第一站是銀行。
我撤銷了我媽代管賠償賬戶的所有權限,把這些年她替我開的附屬賬戶全部注銷。
第二站是律師事務所。
我撤回當年因為治療授權給她的財產、訴訟和媒體事務委托。
律師看了我好幾次:“全部撤?以後涉及你當年的案件,沈律師不能再替你簽字,基金會也不能繼續使用你的經曆和肖像。”
我簽下名字:“全部撤。”
他猶豫了一下:“需要我們通知沈律師嗎?畢竟她一直是你的代理人。”
“不用。”
我把筆蓋扣上:“從今天開始,她不是了。”
最後一站,是心理診所。
護士照例遞給我複診表。緊急聯係人那一欄,還印著我媽的名字和電話。
我拿筆劃掉。
護士抬頭:“換成誰?你這個情況,最好還是留一個家屬。”
我想了一會兒,笑了笑:“空著吧,我沒有家屬了。”
說完這句話,我居然沒有難受,甚至有一種從沒體驗過的輕鬆。
從前我最怕沒人找我。
現在我才發現,有些人留在聯係人裏,才會讓我一直停在原地。
晚上,我把最後一個行李箱拖進出租屋。
裏麵隻有證件、幾件衣服,還有外婆留下的木盒。我媽買給我的東西,我一樣沒帶。
手機卻一直在震。
【晚上七點直播,別遲到。】
【可心已經道歉了,你也該懂點事。】
【沈晚,我沒時間陪你一直鬧。】
最後一條,是晚上六點五十分發來的:【給你留了位置,回來吧。】
我看了很久,然後拔出舊電話卡。
五年前剛被找回來時,我記不住家裏的地址。
我媽怕我再走丟,把她的號碼設成了唯一的快捷聯係人。她告訴我:“晚晚,不管在哪,隻要按這個,媽媽就會找到你。”
後來我真的按過很多次。
第一次噩夢驚醒,第二次在地鐵裏犯病,第三次一個人在醫院輸液。
有時候她接,有時候不接,更多的時候,她讓我等等。
現在不用等了。
我換上新卡,把舊號碼、家庭群、基金會工作群全部退出,然後把新租房的地址填進快遞軟件。
係統跳出提示:【是否設為默認地址?】
我點了確定。
很奇怪,沒有摔門,也沒有大吵一架。
可直到這一刻,我才真正意識到,我和她已經沒有任何必須聯係的理由了。
錢是我的,病我自己治,住處也是我自己的。
我甚至把醫院裏的手術授權聯係人、租房的備用聯係人,還有手機裏的家庭共享一起關掉。
一個個確認框彈出來,我一個個點“確定”。
以前我總怕哪天再出什麼事,身邊一個能找到我的人都沒有。
可全部刪完,我才發現,真正讓我害怕的從來不是沒人找我,是我每次回頭,都還在等她來找我。
以後開心、害怕、生病,甚至再遇見那種讓我發抖的白色麵包車,都不需要先想起媽媽。
晚上七點整,基金會直播準時開始。
我沒點進去,而是拖著行李走進車站。
廣播響起時,我下意識攥緊拉杆。
十二年前,我被陌生人拖上一輛車,從媽媽身邊消失。
十二年後,我第一次主動離開她。
這一次,沒有人拐走我,也沒有人弄丟我。
是我自己決定,不再做她的女兒。
列車開出站台,我靠在窗邊,手一次都沒有抖。
我關掉手機。
這一刻,我終於徹底脫離了她。
而她還不知道,我已經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