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報告裏的樣本隻有編號,沒有姓名。
警方決定重新采樣。
爸爸媽媽卻比任何人都害怕結果出來。
他們先把名下的一套房子轉到了妹妹名下,又將奶奶留給我的存款取了出來。
爸爸說,那些錢原本就是周家的。
我一個收養的孩子沒有資格拿走。
他們還找來律師,準備申請解除收養關係,將我送去未成年人救助機構。
媽媽把文件推到我麵前。
“簽字。”
我的傷口已經感染。
身體一陣冷一陣熱,握住筆時,手指抖得幾乎寫不出字。
“簽了以後,你們會送我去醫院嗎?”
爸爸沒有看我。
“先簽。”
媽媽冷笑了一聲。
“裝病裝上癮了是不是?”
她端起桌上的冷水,全部潑在我的臉上。
冰水流進衣領,我冷得牙齒打戰。
“清醒了嗎?跪下,把這句話抄一百遍。”
紙上寫著:
“我不配和明珠爭。”
我跪在地板上,一筆一畫地抄。
妹妹坐在沙發上,懷裏抱著媽媽剛給她買的舞裙。
她幾次想看我,卻又很快低下頭。
抄到第三十遍時,我看不清紙上的字了。
“明珠。”
我啞著嗓子叫她。
她身體一僵。
我隻是想讓她替我倒一杯水,可媽媽立刻將她拉到身後。
“別理她,她現在什麼手段都用得出來。”
妹妹最終沒有走過來。
我燒得越來越厲害。
爸爸將解除收養的申請書塞進我手裏。
“簽了,我們就送你去醫院。”
我用盡力氣寫下自己的名字。
周知意。
這是奶奶給我取的名字。
她說知意,是希望有一天,有人能知道我的心意。
可她死以後,再也沒有人問過我想要什麼。
爸爸拿走文件,卻沒有叫救護車。
他怕醫院看見我身上的傷,也怕醫生報警。
他打開門,將我的舊書包和幾件衣服扔到台階上。
“救助中心的人明天會來接你,今晚你先去外麵住。”
外麵下著暴雨。
我扶著門框,回頭看了一眼。
媽媽正在替妹妹整理演出裙。
妹妹沒有看我,門在我麵前關上。
我拖著行李走了不到一條街,便倒在了雨水裏。
再醒來時,我躺在醫院。
許老師坐在床邊,眼睛通紅。
她說社工已經固定了我的傷情證據,警方也完成了DNA采樣。
“知意,你願意接受臨時保護安置嗎?”
我望著天花板,輕輕點頭。
這是我第一次主動同意離開那個家。
我沒有再問爸爸媽媽什麼時候來,也沒有再喊他們。
傍晚,警察送來第一份鑒定結果。
妹妹周明珠與那對陌生夫妻,符合生物學親子關係。
許老師問我難不難過。
我搖了搖頭。
我隻是突然想起,媽媽說得沒錯。
妹妹的確是她捧在手心裏的掌上明珠。
隻是她從來都不是媽媽生下來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