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禮前一周,我回房找東西。
翻遍了櫃子,阿婆留給我的銀滿月鎖不見了。
那是太婆傳下來的,傳到阿婆手上是第三代,給我是第四代。
阿婆說過:"這把鎖不能斷在我手裏,得一直傳下去。"
我去問媽。
她正在堂屋給許嬌的嫁妝過數,頭也不抬:
"拿去配嬌嬌的嫁妝套件了。反正都是老銀子,湊一套才體麵。"
四代人的東西。
湊一套。
我站在堂屋中間,突然想起三年前的事。
許嬌剛被接進家那天,媽抱著她哭了半個下午。
"可憐這孩子,沒人管了。"
三年前的事,我記得很清楚。
許嬌的爸爸是我爸的堂哥。
我爺爺走得早,我爸七歲就沒了父親。是大伯一個人又當爹又當媽,把我爸從小拉扯大的。
供他念書,給他湊錢娶媳婦,連我家蓋房子的第一筆錢,都是大伯砸鍋賣鐵借來的。
大伯自己呢?累了一輩子,身體早就垮了。
三年前查出肝癌晚期,沒撐過那個冬天。
許嬌她媽早幾年就跑了,十五歲的許嬌一夜之間沒了爹。
媽把她接進家那天,哭了整整一個下午:
"大哥是把命給了咱們家的人。他唯一的女兒,咱們要是不管,還算人嗎?"
從那以後,許嬌就成了這個家的人。
我的房間讓出來了。"嬌嬌膽小,讓她住裏屋。"
我的新書桌搬走了。"嬌嬌要畫畫,你趴床上寫也一樣。"
我的零花錢沒了。"嬌嬌要上興趣班,家裏緊一緊。"
學費得自己賺。暑假在鎮上奶茶店站一整個夏天,腳腫得穿不進鞋。
連阿婆每年偷偷塞給我的壓歲錢,媽都"借"走了——說是給許嬌交補習費。
三年。
許嬌從"救命恩人的女兒"變成了全家的心尖子。
而我從"親生女兒"變成了"順帶住在這兒的那個"。
婚禮前一天晚上,家裏忙得雞飛狗跳。
媽在廚房炸酥肉,爸在院子裏搭棚子,哥在堂屋裏給許嬌的嫁妝箱子上最後一道紅漆。
許嬌坐在沙發上試鞋,宋野幫她調整鞋扣的鬆緊。
"這個會不會磨腳?我給你墊個鞋墊。"
"謝謝宋野哥!"
沒有人安排我做什麼。
也沒有人問我明天穿什麼。
我回到自己那間小屋,把行李箱從床底拖出來,最後檢查了一遍證件。
然後我站在阿婆的黑白遺像前,站了很久。
她照片裏的表情很溫和,像還在看著我。
"阿婆,明天就是許嬌的婚禮了。"
"後天,我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