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五晚上,爸爸通知我,謝家準備辦一場家宴。
“這次不請媒體,隻請自家親戚。我會當著所有人的麵,說明你的身份。”
他的語氣不像在商量,更像是在宣布一項已經足夠優厚的補償。
“家宴定在下周六,你提前一天回來。你媽給你準備了禮服,改姓的手續也會安排。”
說到最後,他停頓了一下。
“這次總可以了吧?別再說我們不認你。”
我直接拒絕。
“我不參加。”
爸爸像是沒有聽清。
“你說什麼?”
“我已經不需要認親宴了。”
他的聲音立刻冷了下來。
“林晚,你鬧夠了沒有?之前說不公開的是我們,現在願意辦家宴的也是我們,你還要怎麼樣?”
我告訴他:“你們想辦就辦,但我不會回去。”
爸爸冷笑了一聲。
“你現在說得硬氣。等家宴那天,司機過去接你,你自然會回來。”
說完,他便掛斷了電話。
他沒有把我的拒絕當真,媽媽也沒有。
第二天,她發來一張請柬樣圖。正中間印著一行燙金大字,謝家長女認親家宴。
下麵的名字依舊是林晚。
我沒有回複,卻想起三年前,媽媽第一次答應給我辦認親宴的情形。
她帶我去挑禮服,讓人量了尺寸,還問我喜歡什麼顏色的花。
我認真挑了很久,最後選了向日葵。
養父家的院子裏種著一排向日葵。每年花開,他都會剪一朵插進玻璃瓶裏,說家裏太破,也要擺點像樣的東西。
認親宴取消後,那件禮服一直掛在衣櫃裏。
第二年,禮服已經小了。
媽媽讓人送來一條新的,又一次保證不會再推遲。
後來,那條禮服被謝柔穿去參加同學的生日宴。
她說隻穿一次,衣服放著也是浪費。
我沒有和她爭。
因為我什麼也爭不到。
......
周日下午,我在兒童之家整理義賣物品,負責人提醒我們,第二天會有本地媒體前來采訪,還給每個人發了一件幹淨的誌願者馬甲。
“明天人多,大家別遲到。義賣賺到的錢,要給孩子們換新的課桌。”
幾個孩子正在旁邊畫義賣海報。
一個紮羊角辮的小女孩拉住我,讓我幫她寫名字。
我問她:“寫在哪裏?”
她指著海報最上方,認真地說:“寫大一點,這是我的畫,不能讓別人不知道。”
我握著彩筆,替她把名字寫得很大。
她看了好幾遍,開心地跑去給其他小朋友看。
我忽然有些羨慕她。
連一個孩子都知道,屬於自己的名字,應該光明正大地寫出來。
剛放下筆,媽媽的電話便打了進來。
她的聲音很疲憊。
“晚晚,家宴可能要往後推一推。”
我並不意外。
“怎麼了?”
“柔柔知道了。”
媽媽歎了口氣。
“她從昨晚開始就不肯吃藥。今天早上聽見親戚都要來,她立刻喘不上氣,醫生說她情緒太差,不能再受刺激。”
我安靜地聽著。
媽媽繼續解釋:“我們不是不認你,隻是家宴什麼時候都能辦,柔柔的身體卻不能等。你再體諒她一次,等她病情穩定了,我們一定給你辦。”
我把手裏的紙箱封好,又在上麵貼上義賣標簽。
“我不會再等了。”
媽媽急忙說道:“晚晚,你別說氣話。我們真的沒有不認你,隻是讓你再等一等。”
“這不是氣話。”
我看著胸前那塊寫著“誌願者,林晚”的名牌。
“以後都不用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