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下來的一周,我過得很平靜。
平靜到沈則沒有發現任何異常。
我每天正常上班,正常回家,正常陪他吃飯看電視。
隻是在他不注意的時候,我開始悄悄做另一些事。
第一件事,我聯係了一個做知識產權的律師朋友,托她幫我查,我那個專利的授權合同,在行業裏有沒有異動。
她三天後給我回了消息:
「你那個專利,沈則的公司去年下半年開始跟一家新加坡的材料企業在談合作,對方看上的核心技術,就是你這個算法。」
「預估授權金額,八位數起。」
我坐在公司茶水間,把手機屏幕調暗,重新看了一遍這段話。
八位數。
我當初簽獨家授權的時候,沈則說,這個專利現在變現困難,先掛在公司名下,等時機成熟再說。
我還是信了。
我問律師朋友:「這筆錢,會進誰的賬戶?」
她回:「被授權方,也就是沈則的公司。」
「跟你沒有關係。」
我把手機揣進口袋,去接了杯水,站在窗邊喝完。
樓下是正常的街道,正常的人流。
沒有人知道我剛剛確認了一件事——
我那個讀了三年研、熬了無數個夜寫出來的東西,正在被人拿去換一筆我連邊都沾不到的錢。
而那個人,每天晚上回家,會親我的額頭,叫我"晚晚"。
第二件事,我開始重新整理當年的研究資料。
原始數據、實驗記錄、每一版的修改日誌,我全部備份了一遍,存進一個他不知道的雲盤賬號。
第三件事,我去找了我的導師。
導師見到我,第一句話是:
"你那個專利,出問題了?"
我沒有否認,把事情簡單說了一遍。
導師沉默了很久。
然後他說了一句話,讓我手心出了一層薄汗:
"晚晚,我要告訴你一件事,你當初簽授權合同的時候,我看過那份文件。"
"那份合同,有一個附加條款,在第七頁,字很小。"
"條款內容是,在授權期間,如果專利權人,也就是你,與被授權方解除婚姻關係,則視為授權方單方麵違約,被授權方有權要求授權方賠償損失,金額上限為專利評估總價值的百分之六十。"
我盯著他,好一會兒沒說話。
"我當時問過沈則,"導師的語氣很平,"他說那是標準條款,你知道的。"
"我以為你們溝通過。"
"我沒有,"我聽見自己的聲音,很穩,"我沒有看到第七頁。"
導師閉了閉眼睛。
"對不起,晚晚,我當時應該提醒你的。"
我搖搖頭,說沒關係,起身告辭。
走出導師辦公室,站在樓道裏,我把整件事在腦子裏重新過了一遍。
那個附加條款的意思是,
如果我要離婚,我不僅拿不回那個專利,還要倒賠他一筆錢。
金額上限是專利評估總價值的百分之六十。
按那家新加坡企業的報價,百分之六十......
是七位數。
三年後的我,選擇淨身出戶,隻要那一份文件。
現在我明白了,那不是因為我軟弱。
那是因為,那已經是三年後的我,能爭取到的最好的結果。
我靠著走廊的牆,抬頭看著頭頂的燈管。
燈光白得刺眼。
那封郵件是真的。
三年後的事,是真的。
我現在還有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