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天晚上,沈則比我先到家。
我進門的時候,他在廚房炒菜,聽見動靜回頭,衝我笑了一下。
"今天怎麼這麼晚?"
"加班。"我換鞋,掛外套,在餐桌邊坐下。
"菜快好了,"他說,"今天想吃什麼,我再加一個。"
"隨便,你定。"
我坐在那裏,看著他在廚房裏忙碌的背影。
他炒菜的樣子很認真,圍裙係得規規矩矩,偶爾側過臉看一眼火候。
我和他認識七年,結婚三年。
七年裏,我以為我把他看得很透。
現在我坐在這裏,看著這個背影,發現我可能從來沒有真正看進去過。
吃飯的時候,沈則說公司最近在談一個新項目,說得很起勁,眼神裏有我熟悉的那種興奮。
我"嗯嗯"地應著,把碗裏的飯吃完。
飯後他去洗碗,我坐在沙發上,打開手機。
那個陌生郵箱,依然沒有新消息。
我重新給它發了一封:
「我查到了一些事,那個附加條款,你知道嗎?」
這次,隔了大概二十分鐘,回複來了。
隻有一行字:
「知道。所以我們現在的處境,比你想的更難。」
「但有一個辦法,我沒來得及用。」
我手指收緊,迅速回複:「什麼辦法?」
對麵沉默了一會兒。
然後:
「沈則和顧律師,從三年前就開始偽造專利使用記錄,把你的算法拆分成幾個模塊,分別掛在不同的子公司名下,繞開了你作為權利人的知情權。」
「這構成侵權。」
「如果你現在能拿到證據,主動起訴,就不是你違約,是他違約。」
「那個附加條款,會反過來變成你的武器。」
我盯著屏幕,心跳漏了半拍。
「證據在哪裏?」
這次,對麵回得很慢。
慢到我以為她不會再回了。
然後消息來了:
「在顧律師的個人硬盤裏,有一個加密文件夾。」
「文件夾的密碼,是你們三個人第一次吃飯那天的日期。」
「他以為我不知道。」
「但晚晚,你要快。」
「因為那家新加坡企業的合同,下個月就要簽了。」
「合同一旦簽完,證據鏈會被清理掉,那之後你什麼都拿不到。」
「你隻有不到三十天。」
我把手機扣在腿上,深吸了一口氣。
沈則從廚房走出來,手上還帶著水,在我身邊坐下。
"怎麼了,臉色不太好?"
我抬頭看他,笑了一下。
"沒事,有點累。"
他把我攬進懷裏,下巴擱在我頭頂。
"早點睡,最近別太拚。"
我靠在他身上,閉上眼睛。
他的心跳聲很平穩,很規律。
我想起三年後的我,在那份協議上寫下自己名字時,手是抖的。
我想起那個專利編號,想起導師說"第七頁,字很小",想起顧律師那十秒鐘的沉默。
我想起三年後的我發來的那句話——
「你隻有不到三十天。」
我睜開眼睛,看著對麵牆上我們的結婚照。
照片裏的我,笑得很開心。
我現在坐在這裏,心裏隻有一個念頭:
顧律師那塊硬盤,我要想辦法拿到。
但在那之前,我需要先弄清楚一件事——
三年後給我發郵件的那個人,到底是不是真的我。
因為如果她是真的,那意味著三年後,在我終於拿到所有證據、終於站穩腳跟之後——
我依然選擇了離開。
她在協議上什麼都沒要。
那個時候的她,心裏在想什麼?
沈則的手機亮了一下,他低頭看了眼,沒有聲音,把屏幕扣下去。
我餘光掃見那一行消息預覽,隻有半句話,但足夠讓我的手心慢慢沁出冷汗——
發件人備注,隻有兩個字。
不是任何一個我認識的名字。
是:「阿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