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的聲音很平。
不是心疼女兒的那種平。
是在會議室裏跟下屬說“坐下“的那種平。
我愣住了。
“程越,你聽到我說了嗎?蘇薇打了朵朵——“
他沒看朵朵的手。
他看向門口的周園長。
“周園長,不好意思,讓您費心了。我太太最近休息不太好,情緒上有些......“
“程越!“我打斷他。
他停下來,看著我。
那個眼神我太陌生了。
我們結婚六年,我沒見過他用這種眼神看我。
不是生氣,不是心疼,不是焦慮。
是一種旁觀者的、審視的、冷靜到骨頭裏的打量。
像在看一個不相幹的人。
“林晚,“他說,“我有件事要跟你說。“
他從公文包裏拿出一個文件袋,打開,抽出兩份文件,遞給我。
我單手接過來——另一隻手還抱著朵朵。
第一份,白紙黑字。
離婚起訴書。
原告:程越。被告:林晚。
訴訟請求:解除婚姻關係,女兒程朵朵撫養權歸原告。
我的手指開始發麻。
翻到第二份。
法院的臨時裁定書。蓋著紅章。
“鑒於被申請人林晚近期存在情緒不穩定及疑似暴力傾向,為保障未成年人程朵朵的人身安全,裁定在案件審理期間,程朵朵暫由申請人程越撫養。“
落款日期——三天前。
我從來沒收到過法院的任何通知。
從來沒有。
我抬起頭看他。
“你瞞著我起訴離婚?瞞著我申請了撫養權?“
他把文件袋收回去,塞進公文包裏。
“律師說一周內會正式通知你。我本來想今天晚上回家再說,但你跑到幼兒園來鬧——“
“我鬧?“我的聲音尖了,“我來接自己的女兒叫鬧?“
他看著我,平靜得可怕。
“你看,你現在的狀態,就是我說的情緒不穩定。“
那一瞬間,我全明白了。
他改接送名單。
蘇薇攔著不讓我進。
他告訴幼兒園我“情緒有波動“。
電話打不通。
等我急了、吼了、推了門、跟老師起了衝突——
他出現了。
帶著文件。
他需要我“鬧“。
他需要人證——蘇薇、周園長、在場的家長——看到我“情緒失控“。
這是一場設計好的局。
我就是獵物,幼兒園就是陷阱。
而他,在門外等著我自己跳進去。
我退後一步,攥緊了朵朵,不說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