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天一早,劉警官打來電話:“我們趕到時,門鎖被破壞,但人已經走了,屋裏什麼都沒留下。
我們可以給你安排臨時保護,但你說的那些命案,目前沒有立案基礎。”
“給我三天。”我說。
“沈清,你一個搞自媒體的,要三天幹什麼?”
“我有渠道。”
劉警官沉默兩秒,答應派便衣盯著趙成。
我沒回家,在城西找了家日租房,然後直奔宋婉說的出租屋。
房東剛接到她失蹤的消息,還沒來得及收拾房間。
我花了二十分鐘,在衣櫃最上層找到那個棕色舊皮箱,翻開夾層,一個U盤用透明膠牢牢貼在布料背麵。
我沒在出租屋打開U盤,而是帶去了一家網吧,用臨時身份登錄了角落的電腦。
U盤裏有七個按年份分類的文件夾,從三年前到今年,每個文件夾裏都是理賠單據掃描件和內部審批截圖。
十一起意外死亡理賠,賠付金額從兩百萬到五百萬不等,受益人各不相同,但最終簽字審批的,隻有何鑫一個人。
我一邊看,一邊回想今年清明來找我的三十七個鬼。
有兩個,剛好對應上這十一起命案。
第三天來的中年男人,讓我轉告他弟弟,保險賠付的錢別拿,說那錢有問題。
我當時隻當是家產糾紛,收了兩百塊跑了一趟,他弟弟一臉茫然的說,四百二十萬早就到賬了。
第四天來的穿校服女孩,讓我告訴她媽媽,殺她的不是酒駕司機,是故意的。
我當時多問了一句,她答:“他撞我之前,停了一下車,然後又加速開過來。”
我沒放在心上。
現在,我在對應年份的文件夾裏找到了女孩的理賠單,被保險人名字一模一樣。
賠付三百五十萬,受益人是她繼父,審批人還是何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