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被兩個保安架著胳膊拖了出來。
外麵下著暴雨。
他們把我扔在酒店後門的垃圾桶旁,嫌棄地拍了拍手。
“老太婆,也就是林總心善沒報警,趕緊滾吧。”
雨水混著後腦勺的血水,流過我的眼睛,蟄得生疼。
我透過落地玻璃窗,看著裏麵的宴會廳。
婉婉正端著一杯新的紅酒,仰頭一飲而盡,向那個王總賠罪。
王總的手,攬在了她的腰上。
我心口一緊,想喊,喉嚨裏卻隻有嘶啞的氣音。
算了。
她既然喝了,我也救不了了。
我沒有去醫院。
去醫院要掛號,要縫針,要打破傷風,少說得好幾百。
那是我撿一千個礦泉水瓶才能換來的錢。
我頂著大雨,一瘸一拐地走回那個“家”。
那是離婉婉豪宅五公裏外的一處地下室。
婉婉不讓我住她的別墅,她說我的破爛會弄臟她的地毯。
她說萬一被客戶看見家裏有個啞巴媽,她解釋不清。
於是我住在這裏,隻有十平米,陰暗潮濕,堆滿了紙殼和塑料瓶。
回到地下室,我渾身發抖。
頭上的傷口還在流血。
我熟練地從床下掏出煙絲,是在路邊撿的煙頭搓出來的。
咬著牙,把煙絲按在後腦勺的傷口上。
“嘶——”
劇痛讓我冷汗直流。
過去受再多傷都沒哭,此刻,我的眼淚卻掉了下來。
手機突然震動了一下。
是婉婉發來的語音。
我顫抖著手點開,是她的咆哮:
“林招娣!你現在滿意了?王總生氣走了!”
“融資黃了!我的公司要完了!”
“你為什麼要出現?啊?”
“如果你當初死了該多好!那樣我就是個孤兒。”
“而不是有一個隻會撿垃圾、隻會讓我丟臉的啞巴媽!”
“我恨你!我這輩子最後悔的事,就是從你肚子裏爬出來!”
原來,活著就是一種罪過。
我看著鏡子裏那個頭發花白、滿臉皺紋、額頭帶血的老太婆。
太醜了,太臟了。
確實配不上婉婉。
我放下手機,環顧四周。
這十平米的地方,塞滿了我這輩子的“寶貝”。
那個生鏽的鐵盒子裏,是婉婉從小學到大學的所有獎狀。
那個發黴的編織袋裏,是婉婉小時候穿過的小虎頭鞋。
還有那件破洞的毛衣,是婉婉第一次拿工資給我買的。
我從床板下翻出一個塑料袋。
裏麵有一遝零錢,一塊的,五角的,還有幾分錢的硬幣。
是我這幾個月賣廢品攢下的三千四百二十一塊五毛。
本來是想等婉婉過生日,給她買一條她看中很久的絲巾。
雖然她說那是“地攤貨才配戴的”,但我知道,她其實很喜歡。
我把錢整齊地碼在桌子上。
然後找出一個最大的蛇皮袋。
我想帶走那些獎狀,手伸出去,又縮了回來。
帶走了,婉婉也不會在意的。
那些是她的榮耀,卻是我用來炫耀的資本。
現在,這份炫耀也是罪惡。
我隻裝了幾件最破的衣服,和一張我和婉婉唯一的合影。
照片上,她才五歲,紮著羊角辮,笑著騎在我脖子上。
那時候,她不嫌我臟,也不嫌我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