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額頭的傷口在社區醫院簡單處理後,我回到了酒店。
手機裏有十幾個未接來電,全是家裏打來的,我一個沒回。
我聯係了一位律師朋友,谘詢追回那筆錢的可能性。
“如果是贈予,很難要回。”
律師朋友說。
“但如果有證據證明這是特定用途的款項,比如明確用於年夜飯,而你被故意排除在外,可能構成欺詐。”
我翻出聊天記錄,截屏保存。
就在這時,家族群突然炸了。
表叔發了一條消息:
“老爺子留下的那套老街坊的房子,要拆遷了!補償方案出來了,每戶能分不少!”
接著是姑姑:
“真的假的?那房子不是一直空著嗎?”
表叔:
“千真萬確!政府文件都下來了,咱們這些直係後代都有份!按戶分配!”
群裏瞬間沸騰。
我盯著屏幕,心裏冷笑。
果然,十分鐘後,我媽的電話來了。
這一次,她的聲音溫柔得不像話:
“晴晴啊,頭還疼嗎?媽昨天太激動了,你別往心裏去。”
“有事直說。”
我打斷她。
“是這樣,你太爺爺的老房子要拆遷了,每家能分一筆錢。但需要所有直係後代一起簽字才能辦理手續......”
她頓了頓。
“你那份,媽先幫你保管著,等你需要的時候再給你。”
我幾乎要笑出聲。
同樣的套路,再來一次?
“媽,我太爺爺的遺產,法律上我有權繼承。”
我慢慢地說。
“要簽字可以,我的那份,必須直接打到我賬戶上。”
“你這孩子怎麼這麼不相信家人!”
我媽的聲音又尖起來。
“都是一家人,分那麼清幹什麼?你弟弟最近要換車,先借他用用怎麼了?”
“不怎麼了。”
“隻是從今往後,我的錢,我做主。”
電話那頭傳來粗重的喘息聲,然後是我媽咬牙切齒的聲音:“周晴,你不簽字,就一分錢都別想拿!我們全家都簽,就缺你一個,你看政府給不給你!”
“那就試試。”
我掛了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