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擦掉笑出的眼淚,一瘸一拐的起身。
挪到他跟前。
扯著他衣角,抱著最後一絲僥幸,啞聲開口:「如果......我就要死了,你會娶我嗎?」
聞宴動了動唇,漆黑的眸子緊緊盯著我。
半晌,他眉眼揚起一抹譏誚的弧度。
「別因為想嫁給我,就撒謊說自己要死,我見過人逼婚,沒見過你這樣的。」
「你扮死屍那麼多回,被刀割,被彈藥炸,哪一回真的死過?」
說著,他一根根掰開我手指,轉過身小聲嘀咕一句。
「要是真的死了,倒是省了不少事。」
我順著牆角滑坐在地,而他已經進了臥室合上了門。
原來,他知道我在片場過的是什麼日子。
卻從來不在意。
可剛剛的新聞還報道,當紅女明顯祝小小小指被刮了一下,首富聞少包下整棟樓給她做檢查。
原來,他真愛一個人是這樣興師動眾。
舍不得她有一絲一毫的疼,隻因為有媒體說她被金主包養,他眼巴巴的當著全劇組的麵,在頂樓下跪求婚。
可一轉頭,卻對我手背上的血窟窿視而不見。
我起身,挪到垃圾桶旁又撿回了那盒皺巴巴的蘇煙。
醫生說胃癌的止疼藥很貴,三百塊一瓶。
拿到報告單時我沒舍得買,將剛到手的三千塊彙進了戀愛賬戶。
那是我給聞宴攢的買房錢,一分一角我都存了進去。
胃裏實在疼。
我拿出三十塊,買了一包煙。
吸了一根又一根,可還是止不住翻攪一般的疼。
可直到此時,我才知道。
最疼的不是胃,是那顆被撕裂卻又拚湊不成的心。
我坐在客廳整整一夜。
將我和聞宴的相識翻來覆去,咀嚼了遍。
我是私生子,媽媽當年逼婚不成,將我生下丟進孤兒院,自己跳了樓。
我那時還小,聽不懂彎彎繞繞。
卻執拗的認為,如果戀愛,那一定要結婚。
20歲那年,我突遇車禍,被撞得人事不知。
是路過的聞宴救了我,他將我送進醫院,對我噓寒問暖。
自小缺愛的人,遇上這種溫暖,無疑是最大的劫。
我沒頂住,歪歪纏纏將他舔成了男友。
那時,他會帶我去最繁華的平江路看煙花,會帶我去蘇溪鋪子吃桂花釀,我嘴角的紅豆沫會被他一下下吻幹淨。
那時,我身上沒有死屍味,他也不嫌棄我。
那時我們沒有分房睡,他會將我冰冷的手腳塞進懷裏。
可那時隻是那時。
而如今的聞宴卻隻會將我當成肮臟的垃圾,逼婚的撒謊精。
次日,我第一次沒有給聞宴留飯。
拿著身份證,將戀愛賬戶的錢全轉了出來。
足足有一百萬。
卻不夠他給祝小小買鴿子蛋的零頭。
我拎著包剛要轉身,卻被人截住了去路。
一群黑衣人圍在我身前,為首的祝小小慢條斯理地摘下墨鏡。
「拿下她,敢跟我搶男人,總要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