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韓非子的法家智慧雖然已隔千年,但對當今時代來說依然有著借鑒意義,尤其是用人和管理方麵更是如此。韓非子認為要管理好國家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一是因能授官,也就是說依據人的能力授給他官職。
二是“循名責實”,這是“術”的要點。法家是典型的功利主義和實用主義,非常注重實物,循名責實是法家考察官員的一個基本原則,強調表麵情況和實質要互相加以驗證,綜合來考察一個人。韓非子說君主要駕馭約束好臣子,就一定要考察形和名是否相符,一定要看臣下說的話跟他做的事是否一致。
三是“叁五之道”,這是法家考察群臣言行的一個具體方法,主要意思是:利用多方麵的情況進行檢查,以追究責任人的過失;利用多方麵的情況進行分析,以找到取得成功的原因。
四是在領導謀略上,要使用“七術”,也就是七種策略。這七種策略是:(1)眾端參照,即通過多方麵的觀察來驗證臣下的言行;(2)必罰明威,一定要懲罰那些犯錯誤的人來樹立威信;(3)信賞盡能,在獎勵方麵一定要守信用,鼓勵那些有才能和取得成果的人;(4)一聽責下,就是一一聽取臣下的意見然後進行評判;(5)疑詔詭使,指君主表麵上和一些人親近,讓他們長期在自己身邊工作,但是不給他們任務,別人感覺這些人是受了秘密指令,所以做壞事的人就會害怕,心裏疑心不敢膽大妄為;(6)挾知而問,這是考察下屬忠誠度的有效手段,就是用已經知道的事情來詢問下屬,看看下屬怎麼說,用以對照核查下屬的態度,從而舉一反三地了解許多隱情;(7)倒言反聽,就是本來想說一件事情,但卻說一個與本意相反的事情,以獲得下屬的真實態度。
五是在管理過程中,韓非子強調要防微杜漸,從細節上消除消極因素。《內儲說》中提出了要查“六微”。管理中有六種微妙而隱蔽的情況:(1)“權借在下”,要防止權力分散和被架空,核心權是不可以借給別人的,它是領導者的專利。(2)“利異外借”,就是防備內外勾結,組織內的人由於和領導利益不同會借助外力來削弱和反對上級的領導。(3)“托於似類”,這是一種用相關的事情欺騙上級、掩蓋事實真相以達到個人私欲的手段,必須要加以防範。(4)“利害相反”,就是利和害總是同時出現,有利必有害,有害必有利,所以若國家受害就要看誰從中得到了好處,如果下屬受害,也要看誰從中得到了好處,通過這種審查利害就會找到事情的前因後果,找到處理事情的關鍵所在。(5)“參疑內爭”,權力鬥爭不可避免,而臣下爭權奪利是產生變亂的根源,領導者對此要給予關注和控製。(6)“亂國廢置”,敵對國家插手本國重要官員的任免這一點要極力避免,一旦中了圈套,後果不堪設想。
“勢”是法家提出的一個概念,與兵家提出的有所不同。廣義的“勢”指客觀形勢,狹義的“勢”是指權勢。韓非子非常重視“勢”,認為“抱法處勢則治,背法去勢則亂”。這裏談的“勢”,就是領導者通過“法”和“術”營造的一種權力狀態。一位統治者能否樹立權威、行使職權、獲得下屬支持,主要在於他的地位與權勢是否穩固。
得勢的主要方法:一是依靠術駕馭局勢,管理下屬。韓非子說:“人主使人臣雖有智能,不得背法而專製;雖有賢行,不得逾功而先勞;雖有忠信,不得釋法而不禁,此之謂明法。人主有誘於事者,有壅於言者,二者不可不察也。”(《韓非子·南麵》)二是靠製度權力,領導者隻有牢牢把握賞罰的權力,才能確保“勢”的穩固。領導者要抓住要點、核心問題,把細節的東西交給下屬去做,自己牢牢把握核心權力。
韓非子的“法”“術”“勢”實際上就是告訴領導者,要管好一個組織的核心問題是權力的問題。“法”是權力的表現形式,“術”是權力的手段,“勢”是權力的歸屬。要製定嚴明的規章製度、清晰和強有力的獎罰措施。規章製度和獎罰措施要明確,讓每個人都看到,而且每次獎罰也要公開,這樣,領導者下的命令才有人服從,權力才能有效行使。同時領導者要有一些技巧和計謀,這些計謀要做得恰當周密,不能讓下屬知道,以此保證其實施的效果。這樣才能夠控製局麵,掌握下屬的言行,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確保管理順利進行。同時一個領導者一定要懂得樹立自己的權威,牢牢地把核心權力控製在自己的手中,確保自己的領導地位,要善於利用環境去造勢,然後因勢利導去管人做事,從而實現自己的宏圖大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