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歲那年,為了讓妹妹頂替我的身份入宮做女官,爹替我報了夭折。
自此,族譜上沒有我,戶籍裏也沒有我。
妹妹領俸祿、受封賞。
我被困在後宅,活成了見不得光的下人。
爹說等妹妹站穩腳跟,就替我另辦一份戶籍。
後來她升了掌事。
爹又說再等等,眼下經不起查。
再後來,她得了貴人青眼,即將外放成婚。
娘攔住了爹,說總不能在婚前鬧出個冒籍的醜事。
我一等,便是十年。
直到今年,我腹中生了惡疾。
縣裏的大夫治不了,去京城的惠民官局求醫才有一線生機。
那裏收貧病之人,藥費能減免,唯獨要驗戶籍。
我在爹麵前跪了三天,他終於應允。
可文書送來那日,妹妹哭著撞進門:
“裴郎正候選清要之職,吏部最重家門清白。”
“若叫人查出當年是我冒籍入宮,咱們一家的性命都要交代進去啊!”
爹隻遲疑了一瞬,就把剛辦好的文書放進火盆:
“民間也有好郎中,不是非得去官醫館。”
娘扶著我的肩:
“再等等,咱們再想辦法。”
我看著被風卷起的紙灰,慢慢垂下手。
算了。
反正早在十年前,我就已經是死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