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小在孤兒院長大,那裏所有東西都是公用的。
床鋪會被換,玩具會被搶,連水杯都不能真正屬於我。
所以被親生父母認回豪門後,我隻求一樣:
我的東西,誰都不能動。
他們心疼地抱著我:
“這是你的家,以後沒人能搶你東西。”
可我的房間、出國名額,甚至股權,還是被他們拿給了假千金。
我沒再爭辯,拿著行李離了家,和顧沉一起創業。
他知道我討厭別人碰我東西,便把公司最頂層留給我,連家裏也隻錄入了我指紋。
“以後你的東西,我替你守著。”
我感動得紅了眼,答應了他求婚。
直到婚禮前夕,假千金陪爸媽來彩排,哭著說自己得了絕症,想在死前體驗一次婚禮。
顧沉便把我的婚紗和婚戒給了她。
我忍不住質問:
“你不是說,會替我守著我東西嗎?”
他皺起眉:
“她是病人,你不能這麼自私。”
“再說,婚前你裝潔癖增加情趣就算了,婚後你該學著大度了。”
看著屬於我的未婚夫被假千金挽著,我忽然覺得他臟了。
我沒再爭,轉身撥通了個電話。
“新郎臟了,你願不願意來替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