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離婚後,我跟著誰誰就說沒錢。
小學交資料費,我在兩家門口來回站了三天。
最後是老師替我墊的。
從那以後,存錢就是我最大的安全感。
工作六年,我攢下八十萬。
生病舍不得打車,加班舍不得點外賣,每天睡前都要看一眼餘額。
沈姝知道後,沒有笑我,而是把三百四十萬身家轉給了我。
“以後我陪你一起存錢,給你雙倍安全感。”
我感動地答應了她的求婚。
婚禮前,她那剛離婚的竹馬哭訴前妻留下一屁股債,連租房錢都沒有。
沈姝替他租房、還債,還轉了生活費。
直到銀行短信跳出來,我才知道她用的是我的卡。
四百二十萬,隻剩十萬。
我質問的話還沒出口,她先皺了眉:
“我們馬上就是一家人,分什麼你的我的?”
我說那是我最後的退路。
她卻笑了。
“你都要跟我結婚了,還想往哪兒退?”
“那你至少該和我商量下。”
“有什麼可商量的?他都活不下去了,你的錢放著也是放著。”
我看著理直氣壯的她很久,沒再說話。
隻轉身退了婚禮。
我第一次明白,真正無處可退的不是沒錢,是娶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