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每次再婚,都會讓我改一次姓。
新弟弟出生後,連全家福背麵的名字都沒了我。
從那以後,我所有東西都要署名。
書本、水杯,甚至冰箱裏的一盒牛奶。
我怕名字沒了,東西就不屬於我了。
也怕人沒了名字,就能被隨手扔掉。
沈明姝追我時說:
“以後你不用再改姓,我會把你寫進我的餘生,絕不會把你丟下。”
可婚禮當天,我們巨幅婚照的下方,卻赫然印著沈明姝初戀的名字。
我要求暫停儀式,換回原稿。
沈明姝卻按住我的手腕。
“沐南剛被退婚,想看看自己的名字出現在婚禮上是什麼樣。”
“就借用十分鐘,儀式結束再改回來。”
台下,他穿著一身惹眼的純白高定西裝,舉著手機輕笑:
“姐夫,你一個大男人,不會連這個都介意吧?”
我看向沈明姝,她卻皺起眉:
“別讓大家覺得你心胸狹隘。”
我忽然不想改了。
我拿出手機,點開早就預約好的領證信息,按下了取消。
沈明姝察覺到我的動作,眉頭緊鎖:
“你又在鬧什麼脾氣?”
“沒鬧,隻是突然想起來,我們還沒領證。”
“既然你那麼想把他寫進婚禮,那這場婚禮,就留給你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