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堂弟高考,我把市中心學區房免費借給他家住了三年。
高考前突發暴雨,我被困在市區,回自己名下的這套房住了一晚。
第二天,堂弟直接把我舉報到了稅務局,說我非法群租、偷逃租賃稅,嚴重影響他備考。
為了配合調查,我名下賬戶被凍結,導致公司大客戶流失,損失上百萬。
我媽紅著眼歎氣:
“三年啊!同地段月租一萬,咱家白白搭進去三十六萬。”
“連個水電費都沒收,倒培養出個白眼狼!”
高考後,堂弟考上了本地大學。
嬸嬸理直氣壯地打來電話:
“小寶不去住學校那破宿舍,房子我們接著住,剛好我也能在城裏找個活。”
我沉默了兩秒,輕笑著回她:
“可以啊,一個月一萬,月付就行。”
“噢對,還有既然你們跟稅務局咬定是租賃,那這三年的36萬租金,法院明天會來強製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