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裏都知道,聞溪養了一個特別懶的男人。
那就是我。
我不泡吧,不參加酒局,也不熱衷打聽豪門八卦。
聞溪不回家,我能睡到中午。
她帶別的男人應酬,我還能順手發一句注意安全。
朋友都說我懂事。
其實我隻是懶得鬧。
吵架費嗓子,查手機還得記密碼,鬧脾氣還要等人哄。
太麻煩。
聞溪喜歡安靜,我又是個懶癌患者。
一個懶得哄,一個懶得鬧。
這些年,我們一直合作愉快。
直到她接回一個活力過剩的年輕男人。
他淩晨兩點打電話讓我給他開門。
早上六點又叫我起來,替他準備聞溪喜歡的早餐。
後來,他搬進我的衣帽間,把我的衣服堆進儲物室,還把我睡慣的床墊換成他喜歡的硬床。 我抱著枕頭站在門外,第一次認真思考這段關係。
留下來,需要換房間、換作息、哄新人,還要替聞溪收拾爛攤子。
離開,隻需要叫一次搬家公司。
我向來怕麻煩。
所以這一次,我決定把聞溪這個最大的麻煩,一起清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