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畢業後入職縣醫院,月工資有一萬多。
花三百給我買了個遊戲機,我媽的臉一下子黑了:“你弟的成績已經掉到第二名了,你還給他買遊戲機?你想毀了他嗎?”
自從我記事起,媽媽就嚴格規劃我和姐姐的一切。
每一天都喘不過氣。
她逼我每天玩20個小時的遊戲機,眼都快玩瞎了,我姐才無奈地收走遊戲機。
我媽得意壞了:“看她以後還敢不敢給你亂買東西。”
後來,我姐談了個男朋友。
初戀,肉眼可見地喜歡。
對方各方麵條件也好,可我媽就是看不上,又是喝藥又是上吊,把他們拆散了。
我姐分手那天,我媽做了一大桌子菜:
“閨女啊!那個兔崽子配不上你,媽給你找更好的!”
我姐也不生氣,笑嗬嗬地說:“不用了媽,我守著你,我有你就夠了。”
媽笑得合不攏嘴,那段時間每天都過得喜滋滋。
可是後來,她瘋了。
因為我姐這輩子都沒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