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周年紀念日,我攥著求婚戒指,在包廂等了季晚棠兩個小時。
門推開時,她挽著初戀賀知行走了進來。
她把一份簽好字的《三十日舊情觀察協議》推到我麵前。
“聞景,知行剛回國,需要做舊情觀察項目。”
“這三十天,你作為我的穩定伴侶樣本,見證我和他約會。”
我看著她:“你讓我同意自己的女朋友和別的男人談戀愛?”
季晚棠皺眉:“別說得這麼難聽。你愛我,就該配合我們把這三十天走完。”
賀知行笑著把筆推過來:“聞先生要是真相信七年感情,不會連把女朋友借我觀察三十天都不敢吧?”
那一刻,我想起七年前暴雨裏,她撐著傘替我護住鏡頭,說會永遠站在我這邊。
後來我才知道,永遠也會過期。
再後來她把我的私人影像交給賀知行做展,把我七年的付出說成打雜。
當晚,我搬空公寓暗房,留下那隻原本要向她求婚的戒盒。
她不知道,從她遞出協議那刻起,我就已經準備退出她的人生。
這一次,我是徹底不要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