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五年,男友陸承給我定了一張《戀愛積分合格表》
滿分100,60分以上才配擁有“合理消費權”。
低於60分,我連拿自己工資買藥,都要被他駁回。
五年來,我從沒及格過。
第三年深冬,我排練摔傷半月板,申請380塊做理療,他直接駁回。
陸承隻看了一眼積分表:“27分也敢申請治療?一點小傷,別矯情。”
轉頭卻批了三萬六,陪小青梅宋茵去海島衝浪,
我拖著傷腿熬過那個冬天,右膝從此落下舊疾。
我一直騙自己,陸承隻是太習慣用規則管理生活。
畢竟他創業最難的那幾年,他抱著我說:
“等公司穩定,我們就結婚。”
直到五周年前夕,我拿到巴黎舞團邀請,申請680塊辦簽證。
他掃了眼平板上的共享表格,當場點下拒絕。
“你才27分,舞跳得又不入流,”陸承沉著臉,“這錢不如留著給茵茵訂海景下午茶,至少她花錢能讓我開心。”
我盯著平板彈出的駁回通知,終於看清自己有多可笑。
陸承你錯了,我的舞跳得並不差。
而且巴黎塞納舞團發來的聘任函上,寫的不是普通舞者。
是新演出季首席領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