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歲生日那晚,老宅失火。
我背部燒傷,養妹葬身火海。
媽媽說,她是為了救我,才沒能出來。
從此,她不許我過生日。
爸爸拿走外公留給我的股份,說我要替妹妹贖罪。
哥哥撕掉我的錄取通知書,讓我留下來,完成妹妹沒走完的人生。
八年後,全家去海邊替她撒骨灰。
我被獨自留在公司,替他們處理度假村的欠款。
開業直播裏,我卻看見死了八年的妹妹站在遊艇上。
媽媽為她戴上珍珠項鏈,爸爸替她點燃蠟燭,哥哥俯身吻了吻她的額頭。
她紅著眼問:
“當年是我打翻燭台,你們真的沒有怪過我嗎?”
媽媽抱緊她。
“你剛知道自己是養女,怕我們不要你,才會做傻事。”
“那場葬禮,就是要讓你知道,全家最舍不得的人是你。”
哥哥笑著安慰她:
“棲禾是親生的,血濃於水。讓她受點委屈,她也不會離開。”
聽到哥哥理直氣壯喊我的名字,背上的舊疤忽然疼了起來。
原來他們奔向大海的這八年,隻有我一直跪在那場火裏。
我撤回度假村的擔保,訂下了五天後離開的機票。
他們說得沒錯。
十八歲以前的我,永遠不會離開他們。
可那個我,早就死在火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