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接掌祖窯那天,撤掉了我在祖祠裏的椅子。
姐姐說曆代窯主身旁坐的都是頂級掌火師。
而我一個連作品都沒有的閑人,坐在那裏不合規矩。
竹馬替我把椅子搬到了門外。
他語氣無奈:
“別鬧了。你連瓷土和高嶺土都分不清,坐在這裏隻會讓人看笑話。”
我沒吭聲。
他們不知道,那把椅子原本也不是給我留的。
是曆任窯主坐在那裏,等我評瓷。
三年前,哥哥名震圈內的《春山》,姐姐拍出千萬高價的《聽雪》。
全是我從廢料堆裏挑出來,隨手重新配釉燒成的。
可爺爺臨終前說,一家人,不必把名字分得太清。
直到姐姐為了上市,把祖窯的獨家釉方賣給了一家漂亮國公司。
簽約宴上,對方拿出一隻青瓷碗,滿眼譏諷:
“聽說貴窯傳承六百年。不如請幾位看看,這隻碗,值不值得換你們的百年招牌?”
哥哥鑒胎,姐姐辨釉,竹馬拿著儀器測了半個小時。
最後三人一致認定,這是價值過億的失傳孤品,祖窯比不了。
我卻聽笑了。
“賊光浮表,胎土夾生,釉色發飄,你們管這叫失傳孤品?”
姐姐當即沉下臉:“這裏沒你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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