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去世後,我替他照顧了三年女兒。
孩子患有先天性心臟病,需要長期治療。
未婚妻何靜婉說,等我們結婚,她就把孩子接到身邊,當親生女兒養。
為了這句話,我感激了她整整三年。
婚禮當天,孩子突然發病。
我抱著她趕去醫院,何靜婉卻留在酒店,說婚宴不能沒有新娘。
等我從醫院回來,婚禮儀式已經結束了。
所有人都勸我別難過,說儀式以後還能補。
直到我推開休息室的門,看見我本已死去的弟弟穿著新郎禮服,正姿態親密地站在何靜婉身邊。
何母站在一旁,壓低聲音問:
“你把人藏了三年也就算了,今天怎麼還讓他穿著景明的備用禮服,替他哥哥走完了婚禮?”
何靜婉替弟弟整理好領結,語氣平靜。
“當年宇軒根本沒想假死,他隻是欠了錢,不敢回來。”
“這些年他一直跟著我。今天本來就是我答應補給他的儀式。”
何母急道:“那景明怎麼辦?他替你們養了三年孩子,還以為今天娶你的人是他!”
她皺起眉。
“景明心軟,隻要告訴他婚禮出了差錯,他不會追究。”
何母仍不放心:“他要是非要退婚呢?”
何靜婉笑了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