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塊可以回撥時間的懷表,一生隻能使用兩次。
一次用來驗證血緣,一次用來驗證親情。
第一次,親生父母找了我十六年,接我回家時哭著發誓,再也不會弄丟我。
我以為遲到了十六年的愛,終於還是找到了回家的路。
可洪水來臨,救援船隻剩一個位置,他們毫不猶豫地抱走了哭鬧的小女兒。
水淹過頭頂前,我撥動懷表。
第二次,我拒絕認親,隻想陪在養父母身邊。
我以為十六年的養育之情,至少會比血緣更牢固。
可多年不孕的養母生下弟弟後,他們忘了接我放學,忘了我的生日,連火災時都隻顧著救他。
濃煙吞沒我前,我再次撥動懷表。
後來,我又回到兩家人等我選擇的那一天。
左邊是尋找我十六年的親生父母,右邊是養育我十六年的養父母。
他們因為我爭得麵紅耳赤,都說自己才是最愛我的人。
我默默地退離他們的爭吵,安靜地蹲在門外看著螞蟻搬家。
最後懷表碎了,我也終於不用再騙自己,他們是愛我的。
我背起書包,獨自沿著牆角往村外走。
牆角的螞蟻還在一次一次地搬家。
身後萬家的燈也照常亮著孩子們回家的路。
隻有我擁有兩個家,卻沒有一盞燈是為我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