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運管理局發來最後一張轉運回執時,我已經無家可歸了。
二十五歲那年,父母失蹤多年的親生女兒被找了回來。
他們沒有趕我走。
隻是拿出一份檢測報告,說我這些年的好運,本該屬於姐姐。
我無病無災長到成年,是她的健康運。
我考上名校、進入大公司,是她的前程運。
未婚夫愛了我七年,是她的姻緣運。
就連父母收養我、哥哥把我捧在手心,也是我占用了她的歸家運。
父親把轉讓協議推給我:
“如果她沒有走丟,我們根本不會收養你。”
“你擁有的一切,原本都該是她的。”
未婚夫也勸我別太自私。
“隻是還她一點運氣,又不會真的失去什麼。”
“等她適應這個家,我們照樣結婚。”
我同意了。
轉走健康運後,姐姐的舊病一夜痊愈,我卻開始頻繁住院。
轉走前程運後,她成了父親公司的繼承人,我則被辭退追責。
轉走姻緣運後,未婚夫漸漸愛上了她,卻質問我為什麼不肯祝福。
最後,隻剩下歸家運。
工作人員提醒我,一旦轉出,這世上便再沒有任何地方會接納我為家人。
母親仍然哭著求我:
“她漂泊了二十年,隻想真正有個家。”
我按下確認,將最後一點好運也給了姐姐。
交易完成的那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