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園藝師。
退休後受人委托,在自家小院培育珍稀鬱金香。
樓上鄰居翻牆進院,把鬱金香嫩葉當成野菜摘走。
我找上門,她立刻擺手否認:“別冤枉我!我根本沒進你院子!”
我拿出監控截圖:“監控拍清楚了,這是鬱金香,全株有毒,不能吃!”
她眼睛一瞪,嗓門拔高:
“誰知道是不是你 P 的視頻?不就幾片破葉子,鄰裏之間這麼小氣,拿毒嚇唬人,不就是心疼你的花!”
我隻能報警調解。
民警播放監控,她依舊叉腰哭鬧耍賴:
“視頻不作數!是她故意找茬欺負我!”
當著民警的麵,我拿出提前準備好的風險告知記錄。
拉扯許久,她極不情願簽下免責聲明,嘴裏不停嘟囔:
“小題大做,幾片葉子能出什麼事。”
當晚鄰居一家誤食中毒送醫,很快就堵在我家門口,氣勢洶洶要我賠償。
可那張她親筆簽字的免責協議,直接斷了她索賠的念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