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審前一個月,媽媽用我的手機點了幾次外賣。
一個月後,征信報告彈窗炸了。我名下憑空多出三張信用卡,全部在開卡當天刷爆、逾期。
調取申卡記錄,人臉識別用的竟是我吃飯時,媽媽隨手給我拍的那張自拍照。
征信一票否決,政審直接黃了。
我媽哭著要跳樓,說她什麼都不知道,隻是當時點外賣彈出了信用卡廣告,覺得花錢方便就辦了。
我心軟,答應諒解。
可轉頭,我卻在她手機上看到我媽和我男友的聊天:
“賀賀,隻要你和安然好好的,欣欣政審這個雷,阿姨給你們頂了!”
我渾身冰涼。原來我媽和男友聯手做這一切,隻是為了讓養女蘇安然頂替我的位置。
親情靠不住,那就不必靠了。
我直接撥通110:
“您好,我要報警。我媽冒用我身份辦信用卡,導致我逾期、政審被毀。”
既然他們拿我的前途換人情,那我就拿法律換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