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五年,我才發現老公陳越是個“影帝”。
他每年在我家客廳對著兩張“父母遺照”磕頭燒紙,
“爸,媽,兒子不孝,你們在地下要是冷了,給兒子托個夢。”
我曾以為他是個吃百家飯長大的可憐蟲,直到他喝醉後指著我的鼻子罵:
“你們一家子蠢貨,活該被我吸血!”
那兩張遺照,不過是他從網上下載的圖片,可他哭得比親兒子還慘。
我忍著惡心,偷偷調出他的社保流水,發現他每月固定給一個叫劉秀芳的女人轉養老金。
而他口中那個八歲就父母雙亡的孤兒,親爹親媽在鄰市活得好好的。
那一刻我全明白了。
他愛的從來不是我,是我爸媽那點家產和進貨渠道。
更諷刺的是,在他父母口中,我才是那個嫌貧愛富、不讓他盡孝的罪人。
我沒聲張,連夜查清了每一筆錢的去向。
他仗著這些年把我爸的供貨商全換成了他的親信,以為掐住了我全家的命脈,卻不知道我比他早三天就鎖死了公章。
既然他喜歡演戲,那這出大戲,我陪他唱到底。